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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
北市鼓勵老舊建物拆除美化~最高10%容積獎勵

北市鼓勵老舊建物拆除美化 最高10%容積獎勵
更新日期:2009/03/31 17:35
為了讓台北市的老舊建築可以更新,並且綠美化,台北市政府從今天(31號)開始,到十月底為止,開放民眾主動申請拆除老舊合法建物、違章建築等,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,民眾在這段期間,配合「臺北好好看」系列專案,辦理建物拆除及綠美化,就能獲得「騰空期程獎勵」、及「美化容積獎勵」,最高可有法定基準容積10%的獎勵
額度。(林麗玉報導)
台北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,要在「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」前,推出「臺北好好看」系列計畫,第二系統以「環境更新、減少廢棄建物」為概念,鼓勵台北市的老舊建築可以申請更新,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企畫科長徐燕興表示,民眾從3月31號到10月31號為止,向北市府申請建物拆除及綠美化,就可以獲得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、
權利保障。而容積獎勵包括騰空期程獎勵及美化容積獎勵,最高可以得到法定基準容積10%的獎勵額度。
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,容積獎勵認定,會分為策略區地區及非策略區地區,如果是位於花博週邊、主要道路旁、夜市、故宮附近等,屬於策略地區,騰空期程有5%的容積獎勵,如果是位於非策略地區則有3%的獎勵,而在稅捐減免的部分,如配合綠美化,將給予房屋稅、地價稅全免;設置臨時平面停車場,則是給予房屋稅減免及
按千分之十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((轉貼自中廣新聞網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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